简述起重配件报废标准
1.吊钩报废标准
①表面有裂纹、破口或发裂现象,应予以报废。
②危险断面磨损量超过原尺寸10%,应予以报废。
③危险断面和钩颈部出现塑性变形,应予以报废。
④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%,应予以报废。
⑤吊钩尖部扭转变形超过10cm以上,应予以报废。
2.滑轮报废标准
①滑轮绳槽的壁厚磨损量达原厚度20%,应予以报废。

③铸铁滑轮出现严重的裂纹,应予以报废。
④滑轮轮缘损坏严重,应予以报废。
3.制动轮报废标准
①制动轮工作表面径向磨损达1.5mm,应予以报废。
②起升机构制动轮磨损量超过原厚度40%,应予以报废。
③运行机构制动轮磨损量超过原厚度60%,应予以报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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